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顾赛花,闯荡上海半年多花光了身上的积蓄,竟然在闹市中心公然抢劫iPhone4移动电话,最终在警方的追捕下落入法网。日前,静安法院以抢夺罪一审判处顾赛花有期徒刑20个月,处罚金2000元。
2011年11月12日19时许,顾赛花在本市余姚路近武宁南路的人行道上行走时,从一瘦弱女性手中抢来iPhone4。抢劫得手后的顾赛花,将该手机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女同学。3天后,顾赛花在同学处时,被公安人员抓获,同时赃物手机被缴获。到案后的顾赛花交代,因自己随身所带的钱款均已花完,且没有找到工作,又想缓解一下自己经济上的压力,才实施了抢劫他人iPhone4手机的犯罪行为。
法院认为,顾赛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。但鉴于顾赛花归案后能认罪,并交代所犯罪行,同时赃物已被及时追回,弥补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,法院遂酌情从轻判决。
文/新闻晨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