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民网12月17日电 据台湾“中央社”报道,彰化一名戴姓补教老师,涉嫌在12岁女学生独自自习时,强吻并猥亵数次,台湾“高等法院”台中分院今天判处戴师3年2月有期徒刑。
判决书指出,12岁女学生是戴姓男子经营的补习班的学生,2011年12月间,女学生晚上9时许留在教室自习时,戴姓男子涉嫌强吻并猥亵她,并称,自己初三时交了一名女友,在凉亭吵架后,女友冲出去被撞死了,戴男的说法让女学生觉得惊吓.
2012年1月间,戴姓男子又趁女学生一个人自习时,恐吓并强制猥亵,让女学生心生恐惧。
判决书表示,她因害怕不敢也不想去上学,将遭猥亵一事告诉同学后,再由同学转告女学生母亲,家长到警局报案。
戴姓男子虽然辩称并没有猥亵女学生,但未通过测谎,男子一审被判3年2月,台中“高分院”二审改判戴男3年10月有期徒刑,全案可上诉。